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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,大量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仍在工作。
参与劳动既能让老年人获得经济收入,又能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,保持与社会的紧密联系,还能缓解人口结构改变导致的劳动力供需缺口。然而,我国劳动立法对超龄劳动者就业并没有积极的?;す娑?,导致实践中其权益保障的缺失,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:
一是不享有休息权。大量超龄劳动者从事的是保洁、保安等工作,他们需要长时间工作,却无法享受法律规定的休息休假权。
二是不享有超时加班的劳动报酬权。他们中的很多人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,但却无法获得相应的加班工资。
三是不享有工伤保险权。由于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常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,当他们因工遭受伤亡事故时,无法进行工伤认定,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。
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确定为国家战略。为此,更好地支持、引导和规范超龄劳动者就业,并加强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,应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务实之举。对此,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、教授范围发表了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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